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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省重”统招名额 今后一半指标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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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0 19: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区(市)县域内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意见》,明确提出将进一步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招生办法,要求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简称“省重”)统招计划按不少于50%的比例,并合理分配到区域内每一所初中学校。据悉,城区学校校长(含副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超过9年的,将首先交流到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职。
      每个街道至少一所优质学校
      按计划,我市将在2015年前实现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比例达到85%,每个街道至少有一所义务教育优质学校的目标。届时,全市高中阶段优质学校覆盖率将达到90%以上,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正常跨区招生比例3年内减少到10%以下。
      今年我市各区(市)县公办义务教育段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达到小学700元/生·年、初中达到900元/生·年。据介绍,我市将落实每两年调整一次的机制,进行动态调整。
      城区学校提干先去农村任职
      我市将完善和实施“义务教学学校教师交流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制度”以及“义务教育学校干部任职制度”。今后,在同一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满6年,且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的教师,都将纳入交流范围。每年教师交流人数不低于应交流人数的15%,交流骨干教师人数不低于同级骨干教师人数的15%,且在2015年分别达到20%。我市还将严格校长任期制,校长(含副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不得超过9年,且城区(含县城所在地)学校校长任职时间超过规定年限的,首先交流到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职。
      今后,我市城区学校提拔任职的校级干部,须有一年以上的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职、任教经历;城区学校提拔干部,新任职学校须为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我市还将实行学校后备干部城乡双向交流锻炼制度,并有计划地选拔农村学校、相对薄弱学校后备干部,交流提拔到城区学校任职。
      就近入学率将与奖惩挂钩
      我市将深化县域内学生资源的均衡配置,严格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段就近入学公平就学政策,县域内非正常跨校招生比例3年内减少到10%以下。据介绍,我市将把县域内公办学校学生就近入学率、实际就学人数与就近入学的比率,作为县域内校际均衡监测评估的内容和奖惩学校的依据。
      我市还将进一步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招生办法,以当年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结合各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情况,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简称“省重”)统招计划按不少于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每一所初中学校,并进一步完善“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办法、推荐办法,规范其过程管理。
      本报记者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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