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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t]  成都二手房交易征税新规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成都市财政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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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16: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二手房交易征税新规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成都市财政局、地税局、房管局、国土局、公安局和发改委联合发布通知称,成都市范围内的存量住房(即二手房)交易征税新规将从7月起正式启动。成都市内二手房的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实行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交易产生的各项税款。据成都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7月1日前,市民如果在成都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只要在3个月内办理好交割手续,仍然按照“老办法”计税。
      评估计税采集近4万栋楼数据
      为改变征税指导价偏低现状,2010年初,成都市在温江和都江堰两地开展了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的试点,并于2010年7月分别上线正式启用。去年11月1日,成都市启动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我们共采集了成都市中心城区6城区,近4万栋楼数据。”成都市地税局副巡视员尉国荣表示,目前成都市中心城区已招聘了13家二级以上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来承担房屋基础数据信息的采集和标准房的价格评估工作。“对房屋的结构、年代、采光等42个主要影响房屋价格的参数进行调查,以准确把握导致房屋价格变化的基本因素。”尉国荣说,数据从3月28日正式开始采集。
      计税价格以合同成交价为依据
      二手房征税新规如何计税?成都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公布的通知适用于成都市范围内存量住房交易的计税价格核定。二手房住房交易的计税价格,以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成交价为依据。但申报的成交价低于成都市制定的计税参考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存量住房交易环节各项税款。根据人民法院判决书、仲裁机构裁决书以及依法拍卖的成交确认书进行的住宅权属变更的,以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价格为计税价格。
      新规实施前夕二手房成交量骤增
      二手房征税新规实施后,成都二手房交易征税将实行“一房一价”。成都主城区二手房交易成本或将大幅提高,不少购房者因此赶在7月1日之前完成过户,使得4月以来成都楼市二手房成交量连续攀高。“最近2个月,二手房交易压力很大,工作人员常常加班到很晚。”成都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中原地产统计数据显示,5月,成都二手住宅成交量为5090套,环比涨幅超过40%。中原地产分析师预计,6月成交量极有可能继续拉高,但在7月新规定付诸实施后将出现明显回落。
      对话>>>
      记者:同一小区不同房屋评税价格是否一样?
      成都市地税局:不一样。评税核价系统实行“一房一价”。房地产估价公司在做基础价格采集的时候,将所有影响成都房地产价格的因素进行采集,并进行建模量化。此次专业采集评估中考虑了42种影响房屋价格的因素,在系统进行计税价格核定的时候,系统会将这些因素进行综合计算之后得出每套房屋的具体计税参考价格。
      记者:实行存量房评估计税工作后会增加纳税人的税负吗?
      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税收负担的轻重是由计税依据和税率决定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是由税法明确规定,因此严格来说,税法一经颁布,名义税负就相对固定。
      对于纳税人,在实施存量房评估计税工作前,由于核定计税价格的主要依据,即政府指导价远低于市场公平交易价格,导致纳税人实际税负低于法律规定的名义税负;实施存量房评估计税工作后,由于核定计税价格的主要依据是计算机评估产生的计税参考价格,更加科学合理,因此纳税人实际税负会更接近于法律规定的名义税负。所以,对于诚信纳税人,存量房评估计税对其税负没有影响;但对少报、瞒报交易价格的人来讲,则肯定意味着多交钱。
      天府早报记者 李凌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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