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304|回复: 0

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今起实施 遇家暴可申请法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5 05: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今起实施,将家暴首次明确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今日,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成都商报推出家庭暴力法律援助行动,对符合条件者提供援助;同时,今日13:30~15:30,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张懿邈律师将值守成都商报热线电话86613333-1,为读者提供法律咨询。此外,今日中午12点,来自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律师将在省科技展览馆北广场为市民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


      成都商报记者 柏阳月


      又讯(成都商报记者 柏阳月)今起,《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开始实施,明确对矫正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前可进行风险评估,同时规定了撤销矫正的情形,明确相关部门权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论坛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成都人社区 ( 蜀ICP备09027222 )

GMT+8, 2025-4-22 09:32 , Processed in 0.04644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