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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商出台15条措施 制假售假文化商品将被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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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23: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刘佳)2月28日,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关于工商助推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包括放宽文化产业登记条件,支持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品牌打造历史文化资源,争创国家“广告创意产业示范园区”等15条政策措施。

    据成都市工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了准入政策,放宽了对文化市场主体的登记条件,特别是对大型文化企业和集团依法降低了准入门槛。意见指出,大型文化企业或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可放宽至2000万元,其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可放宽至3000万元,控股子公司数量可放宽至3家。“这是成都工商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通过合作、并购、重组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的重要尝试,也是成都构建文化产业项目,打造文化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创新举措。”《意见》中也明确了引导文化创意设计企业、广告高新类技术企业、营销策划推广和信息咨询等机构等集聚“广告创意园区”,构成广告文化产业链的支持性政策。

    《意见》还从促进文化产业要素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合理流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营造良好的健康发展的文化环境,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电影院线、物流配送、专卖店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支持大型文化流通企业和文化产品物流基地建设,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文化商品经营和服务行为,规范文化中介机构行为,严厉查处制假售假文化商品违法行为等方面对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文化消费环境作出了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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