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小区业委会主任月薪3900元惹争议 居民:想不通 style=text-align: center; border-right-width: 0px; widows: 2; text-transform: none; background-color: rgb(255,255,255); text-indent: 0px; font: 14px/25px 宋体, arial, sans-serif; white-space: normal; orphans: 2; border-top-width: 0px; border-bottom-width: 0px; letter-spacing: normal; color: rgb(0,0,0); border-left-width: 0px; word-spacing: 0px; border-image: initial;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小区业主关注业委会候选人情况公示
<p style=text-align: left> <strong> 房管局:业委会成员津贴需由业主大会约定,提倡成立公益性业委会</strong>
<p style=text-align: left> 这两天,成都市成华区颐和家园炸锅了,不论是小区业主QQ群还是邻里见面,都在讨论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里面一条规则让大家都惊了:业主委员会主任工资3900元。“业主委员会不是义务服务吗?怎么还要这么高的工资?”居民们提出了质疑。昨日,华西都市报(微博)社区记者了解到,这份由小区刚刚公选的部分业委会候选人拟定的草案已经在业主QQ群里公告了6天,业委会候选人表示目前在讨论阶段,并未最后确定。
<p style=text-align: left> <strong>诧异</strong>
<p style=text-align: left><strong> 业委会主任每月工资3900元</strong>
<p style=text-align: left> 前天上午,居民万先生在小区业主QQ群共享里发现了3月1日贴出的《颐和家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其中一条让他有些诧异:除了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日常开销要进行实报实销外,还要按工作量及职责给予业委会成员不同的津贴、通讯和交通等补贴,业委会主任费用为每月3900元、副主任2600元,其他成员每人每月1300元。
<p style=text-align: left> 万先生将这份草案贴到了小区业主群上,群里马上炸开了锅,大多数居民都质疑工资这一条,认为业委会应该是义务工作;也有人表示业委会工作也辛苦,可以给一定数量的报酬,但3900元实在太高了。
<p style=text-align: left> <strong>质疑</strong>
<p style=text-align: left><strong> 发工资这笔钱从哪里来?</strong>
<p style=text-align: left> “当时说是义务为大家服务的,哪里提到有这么高的工资?”居民王小姐很想不通。有居民算了一笔账:该小区预备选11个业委会成员,配有一位主任,两位副主任,光是支付津贴每月就是19500元,加上通讯和交通等补贴,每月至少有2万元费用。居民们对这笔钱的来源也表示质疑:草案里标注了经费来源分为三块,经费不足时业主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纳;全体业主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业主自愿捐赠。“每月已经交了物管费清洁费等,咋还要多交?”
<p style=text-align: left> <strong>回应</strong>
<p style=text-align: left><strong> 工资低了业委会工作难以开展</strong>
<p style=text-align: left> 昨日,社区记者找到了拟定该草案的业委会候选人,受部分候选人的委托他拟定了这份草案,设置工资这部分是考虑到业委会成员工作很繁杂,每天投入很多时间和精力。“如果没有工资,大家的积极性也不高,工作不好开展。副主任以上至少应该达到成都市社会平均工资。”李永春表示公布草案是让大家提意见,如有异议可以调整。
<p style=text-align: left> 负责该小区物管服务的安特物业公司经理唐敏说,业委会是沟通业主和物管公司的桥梁,物管非常支持业委会成立。对工资一事,她说,每年小区公共收益为两到三万元,主要来自小区户外广告收入,也就是说差不多相当于业委会两个月的工资。
<p style=text-align: left> <strong>现状</strong>
<p style=text-align: left><strong> 大多数人不知业委会是否有工资</strong>
<p style=text-align: left> 记者调查发现,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主任和成员可以领取一定报酬,具体金额则没有规定,由全体业主商议。而现实是,很多小区业委会都称是义务工作,几乎没有居民知道业委会是否领取报酬。
<p style=text-align: left> 记者走访成华区新禧苑小区得知,该小区业委会已成立7年,75岁的梁成方一直担任业委会主任,每年物管会补贴他和副主任每人200元,其他7位业委会成员没有任何报酬。
<p style=text-align: left> <strong>房管局</strong>
<p style=text-align: left><strong> 提倡业委会以公益性为主</strong>
<p style=text-align: left> “成都很多业委会有电话补贴,其中有的还有一定报酬,但大多数还是义务服务。”昨日,成华区房管局一位姓传的调研员说,根据相关物管条例,业委会不能从事经营性活动,但只要业主一致同意,业委会成员是可以享受一定津贴的。“至于给多少钱?怎么给?均由业主大会约定。”不过他表示,他们也大力提倡业委会以公益性为主。
<p style=text-align: left> 华西都市报记者 谭梦媛 李和 摄影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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