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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变 租房提取门槛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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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3 00: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起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变

    租房提取

    取消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一套住房因房屋租赁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最大提取金额上调为1.5万元

    重病提取

    疾病的范围从以前的9种扩大到11种

    昨日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近期成都公积金中心将推出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新政。其中,从本月10日起,成都公积金中心将首先对租房提取、重病提取两项政策进行调整,降低租房提取门槛,扩大重病提取范围。

    从明日起,租房提取政策将进行调整,过去规定中“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将被取消,让更多的租住户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为了加大对租房市民的支持力度,从明日起,成都公积金中心将提高租房提取的额度。根据前期调研,将原来“一套住房因房屋租赁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最大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的规定上调为“每年最大提取金额为1.5万元”。

    据了解,2008年成都公积金中心推出了重大疾病提取业务,对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恶性肿瘤等9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日前,成都公积金中心对这项政策进行了调整。从本月10日起,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因患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症、红斑狼疮、肝硬化、肝萎缩、精神分裂症、严重运动神经元疾病等11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除了上述11种疾病,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其他疾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支付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且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及其配偶也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加大对因病造成家庭困难人群的覆盖面。

    成都公积金中心提醒市民,关于租房提取及重病提取所需的材料和办理流程,可登录成都公积金中心网站(<a href=[img]http://www.cdzfgjj.gov.cn>www.cdzfgjj.gov.cn</a>)、拨打成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96319,或关注成都公积金中心官方微博进行咨询。当然,你也可以拿出手机扫一下下面的二维码,码上控马上告诉你怎么办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成都商报记者 赵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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