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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t]  [b]禁摩类型[/b][/list][list]  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和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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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13: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禁摩类型
      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和发动机排量在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
      禁摩范围
      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市)县伸入外环路(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
      昨日,市公安局交管局发布最新通过修订的《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从本周五(6月1日)起,中心城区全面禁摩。
      新规定明确,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和发动机排量在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无论有没有入城证,在任何时间段都不准在中心城区道路上通行。但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
      新规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不属于禁摩范畴。
      记者了解到,依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对“中心城区”的界定,即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市)县伸入外环路(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
      今日,市公安局交管局将对《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进行详细解读,记者将在第一时间通过成都晚报微博通报给大家。
      成都晚报记者 刘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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