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989|回复: 0

社保没缴足 3月底前尽快补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5 05: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西都市报讯(邓丹 记者 姚长寿)成都市的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11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的,应在今年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昨日,成都市人社局发出公告说,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按照规定,成都市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11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但部分企业并未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成都人社局的公告要求,未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11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在今年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成都市的个体参保人员未按规定足额缴纳2011年度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的,应在2012年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论坛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成都人社区 ( 蜀ICP备09027222 )

GMT+8, 2025-4-21 23:49 , Processed in 0.033844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