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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在成都居住 可核查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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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8 01: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 张欧)2012年度成都市领取社保待遇人员核查认证工作已经启动,昨日市人社局特别提醒,即日起到2013年2月28日,法定工作日在成都市20个区(市)县指定的街道(乡镇)、社区核查点均可办理,随到随办,不收取任何费用。


      有关负责人透露,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成都各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或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的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和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以及领取供养生活费待遇人员,均需进行核查认证。


      据悉,在2011年度核查期内未办理核查认证的,其相应的社保待遇从今年3月8日起已暂停发放和享受。只有在核查点办理了补核查,社保卡才能在24小时后恢复使用,而养老待遇从次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至于工伤保险待遇,是在2个月内补发并恢复发放。


      特别提醒:广元市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在成都市居住的,享受同城化核查服务,按成都的核查办法在核查点通过核查系统办理核查认证。其他城市离退休人员需要协查验证的,均由本人持《异地协查表》在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盖章办理协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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